售后政策 - 東莞市創順防靜電科技有限公司
 
如果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我們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向用戶提供相關退、換貨等方面的售后服務。
 
一、東莞市創順防靜電科技有限公司保證出貨時貨物外包裝的完好無缺。為了保證您的利益,請您在收到貨物時當場驗貨,如果發現貨物在運輸途中破損,您有權讓配送人員拿回貨物重新配送。
 
二、在東莞市創順防靜電科技有限公司承諾退換貨的期限內(以客戶簽收3日內為準,您以電話通知東莞市創順防靜電科技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或者銷售負責人,并在3天內將貨物歸返,由我司客戶服務人員或者銷售負責人為您辦理退換貨事宜。
 
三、數碼類產品務必當面驗收(請一定仔細檢查產品外觀,簽收后如有外觀與原來不符不予退換)。自出售之日起,客戶持票據享受保修期內維修服務,可自行去廠家指定維修中心免費保修。有質量問題的,需持有廠家檢測報告方可退、換同品牌、同型號產品。
 
四、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有權拒絕客戶退換貨要求:1、送出貨物無任何質量問題,完好無損;2、貨品名稱、型號、序號碼與貨品實物不符,退貨數量與發貨數量不符;3、貨品外觀受損,貨品短少、缺失、臟污、破損,或人為因素(跌,碰撞,進液,自行維修,非正常操作)造成的問題;4、超過退換貨期限的退換貨要求:以客戶收到貨3日內為準;5、客戶的票據丟失、不全、擅自涂改發貨票的;6、由于客戶自身原因(比如說訂貨前未看清產品簡介、重復訂單等)產生的退貨;7、產品的外包裝、內帶附件、票據等不完整的產品,不能退換貨;8、原產品序列號標簽、激光防偽標簽、封條有涂改、替換或遺失的;9、客戶要求將貨物更換成其它商品;10、產品并非由東莞市創順防靜電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特別注意:如本公司所規定與法律法規有抵觸之處,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解釋權:在法律法規許可范圍內,本條例之解釋權歸東莞市創順防靜電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本條例內容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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