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凡在创顺防静电商城购买商品的客户,均可享受正当的消费权利。创顺防静电承诺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当签收货物后7天内,如对商品不满意、不喜欢、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都可以向麦乐购提出退换货申请。
收货及退换货原则
(1)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在收货时,请和快递公司递送人员一起拆开包裹,当面清点货品,认真验货,如发现货品、数量与发货单不符,或问题,以致影响产品正常使用及品质,请您及时反馈给递送人员,并当面拒收,否则创顺防静电上次将不再为以上问题负责。
(2)自收到货品七日内(以签收日为准)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请您事先通过电话或者E-mail的方式与创顺防静电商城客户服务人员取得联系,告知您的订单号及退换货原因,将商品、收货单用快递方式寄给创顺防静电,待公司人员验收后,确认符合退换货条件,我们会尽快为您办理退换货。
(3)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所产生的邮寄(普通快递包裹)费用,由创顺防静电负责支付,请您将邮寄费用的复印件连同商品、发货单一同寄回创顺防静电,我们会将邮寄费通过您方便使用的付款方式返还给您;如果是无理由退换货所产生的邮寄费用,由用户承担。
(4)由于顾客自身原因退货、换等值或超值的商品时(含没选好尺码、颜色、收到后改变主意等),由顾客承担本次订单发货和退货所需的邮资或快递费用(包括满500包邮的运费,非创顺防静电原因退款用户需自理负担银行收取的一般为1的手续费用);换货的情况下,还需要承担创顺防静电再次发货时的运费。
(5)应退货款采用与支付方式——对应的方式,所有退款不以现金形式直接退款。
退换货标准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创顺防静电将不提供退换货:
(1) 产品曾受到非正常使用;
(2) 非正常条件下存储、暴露在潮湿环境中、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环境中;
(3) 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
(4) 不正确的安装、不可抗力、食物或液体溅落、产品的正常磨损等;
(5) 在退换货之前未与创顺防静电客户服务人员取得联系;
(6) 超出退换货期限(七日内可退换货;七至十五日内可换货);
(7) 退回的商品外包装不完整、所附配件及资料不全、赠品不齐全;
(8) 发货单丢失、涂改或损坏;